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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2006-11-28 8:33:15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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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06〕2号) 二、申报对象 市级部门、企业,区县安监部门(仅适用于申报乡镇安全协管员经费)。 三、支持重点 (一)安全生产监控、预防设施及应急救援体系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 (三)重点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及安全隐患整治; (四)乡镇安全协管员经费; (五)国家安全生产相关项目地方配套; (六)安全生产管理、宣传教育及表彰奖励; (七)经市领导批准的其他支出。 四、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政府公益性项目和单位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补助方式;单位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 五、申报程序 市级部门分别向市安监局、市财政局书面提出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市级企业通过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分别向市安监局、市财政局书面提出专项资金项目申请。 六、申报资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批许可文件复印件(如有); (四)申请补助方式支持的,除政府公益性项目外,需提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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