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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2006-11-28 8:32:29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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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02]221号) 二、支持重点 (一)能够带动我市产业技术水平提高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能够促进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三)能够加快我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创新服务中心和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 (四)能够提高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专利产品研发、重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 (五)能够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创新、改造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研发体系和财务核算与监管体系; (三)具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研发条件,并在该领域具备了良好的研发基础; (五)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四、支持方式 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对项目的资助方式为贷款贴息和无偿拨款两种。 五、申报程序及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重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的项目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报市经委,抄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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