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乘飞机直接过境中国且在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免办签证,但美国公民和英国公民不在此列。
下列国家公民,在上海浦东、虹桥机场过境,凭有效护照、前往国家签证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连程机票,在沪停留不超过48小时免办过境签证: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 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希腊。
一、请提供:
1、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中国签证申请表(Q1)一份,并附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3、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和联程机票。
请务必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按领区划分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2、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仅限奔丧、探视病人或紧急公务人员),另收30美元加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20美元加急费。
三、签证费、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1、接受现金、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 2、向大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3、签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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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次数 |
有效期 |
停留期 |
美国公民 |
其他国家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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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入境 |
3个月 |
7-10天 |
50美元 |
3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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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境 |
3个月 |
7-10天 |
75美元 |
45美元 |
四、注意事项
1、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 2、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或对已发签证宣布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