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印度签署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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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与纳特就相互投资、多哈谈判等交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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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2006-11-22 17:43:41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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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印度总理辛格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和印度商工部长纳特在新德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根据这一协定,两国政府将鼓励双方的相互投资,互为投资者提供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保障双方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21日下午,薄熙来与纳特举行了会谈,薄熙来表示,中印两国的相互投资已开始起步,中国的市场是开放的,印度对华投资进展顺利。中国企业在电信、电力、公路、机场建设等领域已具有成熟的技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希望以两国签署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为契机,为中国企业赴印投资提供公平竞争的有利环境。
纳特表示,印度欢迎中国企业来印投资,不会为此设置障碍,印度商工部愿意为中国企业开展对印投资积极提供协调与帮助。
两国部长还就重启多哈回合谈判等议题交换了各自的意见,双方呼吁早日实质性恢复并成功结束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两位部长均认为本轮谈判是发展回合,对发展中成员利益攸关。有失灵活的立场导致今年7月谈判陷于中止。因此,在谈判恢复之前,各方应表现更多的灵活性,以确保谈判成功的前景不再渺茫。
薄熙来强调,把多哈回合谈判确定为“发展回合”是来之不易的,美、欧等发达成员均承认本轮谈判要实现发展目标,也承认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优惠待遇,谈判半途而废既不符合发展中成员的利益,也不符合WTO其他各成员的利益,各方应加强协调,积极推动谈判取得成功。
两位部长同意继续与其他贸易伙伴进行建设性合作,确保本回合谈判成功结束。谈判结果应为各方扩大贸易机会,同时也必须实现发展目标,使民生安全等发展中成员的重要利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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