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金融危机使现有金融秩序弊端更加明显, 理应建立国际公认的标准, 但这种标准即使建立, 各国、各大企业为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 也必然寻求各种逃避遵守标准的方法。这使得秩序与反秩序之间的矛盾在如今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愈演愈烈。
(四) 跨国界的经济行为受到国家机器的制约国家之间经济的竞争成为当前国际竞争最重要的一种, 在国家机器为经济服务的同时, 它本身在寻求一种如何最大限度地运用现有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 以优于别国发展经济。因此, 虽然国际间合作不断加强, 仍然是各国不断出台适于本国特色的经济政策, 国际间由于保护本国利益出现的经济纠纷日益上升。美国的301 条款就是为了制裁触犯其经济利益的国家, 是典型的利用国家政权干预经济。西方各国经济发展极端不平衡, 这决定了它们为刺激经济而采取的赤字财政与扩张信用的规模与程度不尽一致, 这又为跨国垄断制造了障碍。实质上, 并非国家制约着经济集中, 而是国家本身不仅是政治机器, 而且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式, 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这种形式相对于垄断要稳固得多, 因此再大的垄断组织都不能代替政府。经济强大的企业可以利用其实力取得政治地位, 但国家在地域上有局限性, 只能在一定范围内给予企业自由, 并且不能任由“舍国为己”。况且政府拥有纠正市场失灵的四大法宝——— 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和交易成本, 使得政府具有了充分介入市场的资格。
(五) 在集中和垄断发展的同时, 分散化的趋势也在发展
据统计,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高达90 %以上。大量的中小企业以其小规模的管理优势, 更新换代方便的优势, 正日益兴旺于垄断下的市场。在大企业严重的优胜劣汰法则下, 甚至并不甚合理的竞争机制下, 大量的失业人员出现了, 中小企业正是消化失业者的好去处。中小企业的存在填补着大企业的空隙, 补充着大企业不能完全满足的各种各样的消费需求, 它们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可以肯定, 只要世界上有大企业存在, 就有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世界经济就像一座大森林, 垄断企业是森林中的参天大树, 中小企业就是灌木和小草, 没有大树不成森林, 而没有灌木和小草, 森林定会因生态失衡而败落。诚然, 大企业拥有良好设备与优秀员工, 但所费资金是高昂的, 设备成本使它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折旧完毕。因此只要还能盈利, 哪怕已经拥有了更高新的技术, 垄断者们有时也会将这些技术秘密收藏, 继续在市场上出售本应更好的商品。垄断者不仅垄断着市场与技术, 也垄断着文明, 垄断因而起着创新和禁锢的双重作用。而中小企业设备规模小, 可以更快地调整产品结构。当大企业以其垄断优势生产着过时商品的时候, 中小企业已推出了先进的产品, 并迅速发展, 威胁着垄断者的市场份额。正因这些极具活力的中小企业, 使得垄断者随时有压力, 需促进产品的更新。假如中小企业没落, 就会使大企业因失去了竞争对手而同样效率低下走向没落———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二、反垄断的可行性
前述种种因素证明了垄断是不稳固的, 这为反垄断提供了机会, 使之成为可能。但事情并不简单, 仍然需要时机和努力。
(一) 既然垄断已不再稳固, 是否就不需要“反”了呢?
现实情况是: 垄断虽不再稳固, 却也时时限制着市场, 甚至危害市场。换一个角度说, 如果提出反垄断要求的不是广大消费者, 而是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竞争对手, 那么反垄断的目的是使劣势对手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削弱垄断者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 这种反垄断并不高明。当消费者享受着不断降低的价格和不断提高的质量的时候, 事实证明这种垄断在目前还是进步的和有发展余地的, 要着力反对的应是已抑制经济发展的垄断。从现实情况来说, 社会不但要照顾垄断者的利益, 还要顾及其他企业的发展; 同时, 只顾自然的优胜劣汰而不加以人事的调节, 经济的发展就没有了缓冲区, 会造成经济迅猛发展和突然停滞相交替的局面。经济的自动平衡会给市场带来巨大灾难, 经济的瞬息荣枯不仅危害自身的稳定, 而且危害着社会的安定。因此, 这种看来并不高明的反垄断也须合理地实行, 哪怕是上升正盛的垄断也需要限制和规范, 如美国对微软公司的限制。微软公司正处在如日中天的发展阶段, 美国政府仍然对其实施了限制, 显然这种限制并不会对它的发展产生决定性打击。大企业的产生与持续发展不应是为了追求垄断, 而应是由技术提供的规模, 以及组织能力所具有的效率所决定的。“国内反对反垄断的主要观点认为反垄断会妨碍规模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实际上, 反垄断规制的对象与规模经济没有必然的联系, 规模经济并不必然意味着高于成本的定价能力, 而且只要操作得当, 反垄断能保护和促进规模经济的发展。”[1] ( P91)
(二) 反垄断是市场的要求
市场之所以会出现失灵现象, 主要由两个原因造成: 一是信息不完善; 二是市场不完全, 即存在不完全竞争, 各企业事前的分散决策造成事后的重复生产和无效率, 从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政府本身是一种自然垄断性组织, 它还是协调垄断甚至反垄断的组织。如果把一国经济看作是一个政府的垄断, 那么这个“垄断”内部所存在的垄断问题就必须成为它协调的目标。当协调不能奏效, 反垄断就必须实施了———反经济的垄断也是为了维持以经济为基础的国家政府垄断。信息的不完善是可以由垄断经济部分解决的, 垄断使信息由外部转入内部, 信息在内部公开化了; 而关于“市场的不完全”, 如果把完全竞争看作完全的市场, 那么垄断就走到了它的反面。前者缓解了市场失灵, 而后者加剧了市场失灵。因此, 从市场方面来说, 反垄断的实施应鼓励垄断在完善信息上的作用, 抑制其在竞争方面的缺陷。一部好的反垄断法是不能否定垄断也不能纵容垄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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