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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发布2006年第1号公告 全面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发布2006年第1号公告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6-12-20 10:39:42 【 字体: 】【进入论坛

    12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和各司(厅、局)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这标志着总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展开。
    上午,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龙新民分别与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柳斌杰,党组成员、副署长李东东,党组成员、副署长邬书林,党组成员、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党组成员、副署长孙寿山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下午,新闻出版总署《行政执法责任书》签订大会举行,柳斌杰分别与出版物市场监管局、印刷复制管理司、出版物发行管理司负责人签订责任书;阎晓宏和版权管理司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孙寿山分别和计划财务司、人事教育司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司(厅、局)还将分别组织司内同志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
    龙新民在签订责任书仪式结束后发表讲话。他指出,总署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促进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加强总署机关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龙新民对总署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执法人员要通过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目标、执法程序,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以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三是要在总署建立并落实评议考核、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在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总署共梳理出与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执法依据51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执法职权共155项,并且细分为380个子项,分解到了不同的部门和具体的执法人员。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具体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能够执法职权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中列出。总署还制定了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部分司(厅、局)还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制定了部门内部的审批、处罚工作流程,健全了执法工作程序。
    《行政执法责任书》签订大会由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李东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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