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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国税 2006-10-20 14:43:51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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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推行范围。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对全市现已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和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一机多票”系统推行范围,对商业零售企业、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由企业自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二是明确推行计划。整个推行工作从2006年8月1日起正式启动,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实施推行计划,12月底以前全部完成推行任务。三是明确职责分工。推行工作由流转税处牵头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并分别明确了信息中心、基层国税机关、防伪税控技术服务等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四是明确宣传工作途径。积极与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争取获得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在各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发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升级加载“一机多票”系统的办理流程和具体事项,以加大宣传力度,取得纳税人对推行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五是明确要求。该局对“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要求严格,要求各单位一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二要克服困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三要规范操作,严密监控,确保金税工程运行质量不受影响。四要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对在工作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影响升级发行工作或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的,该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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