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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97号

来源:国家质检局 2006-11-4 10:38:44 【 字体: 】【进入论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已经依法设立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了重新审核,现将第一批通过审核并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第一批

检验鉴定机构名单

 

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2.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

3.大连三联鉴定服务公司

4.上海申宝商品鉴定有限公司

5.厦门通达公估有限公司

6.青岛三义鉴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7.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宁波分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天津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大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

厦门分公司、重庆分公司

8.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10.上海申美商品检测有限公司

11.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2.上海华日商品检定有限公司

13.上海埃比埃斯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14.上海双希海事发展有限公司

15.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

16.上海英斯贝克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17.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

18.浙江弥禧马检品有限公司

19.莱茵技术—商检(青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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