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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 2006-11-2 10:23:49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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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机构2个。 处级机构名称、主要职责 (一)图书发行管理处 主要职责 (1)制订图书发行管理的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组织部署重要图书的发行和宣传、推荐工作,制订和颁布国家级常备书目,并指导实施。 (3)制订大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管理大、中、小学教材的发行工作。 (4)承办图书总发行单位的审批及其年检工作。 (5)负责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工作的调研,掌握其动态并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定期公布情况。 (6 )指导、协调全国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组织全国性的“送书下乡”活动。 (7)查处或组织查处图书发行中造成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 (8)拟订图书发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9)提出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10)调查、监测图书市场,并针对图书市场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定期公布情况。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处 主要职责 (1)参与起草出版物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出版物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拟订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控制、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办全国性出版物展销订货活动及与出版物发行直接相关的宣传、促销活动的审批事项,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承办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的审批和年检事项。 (5)负责对从事出版物分销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拟订出版物发行网点的发展规划,指导、规划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建立与发展,监督、检查全国大型出版物批发市场。 (7)查处或组织查处在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中造成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 (8)组织部署国家规划中的重点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的发行及宣传推荐工作,并进行协调和管理。 (9)提出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市场的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情况报告,并根据市场动态制订管理措施。 (11)负责司内文秘和综合管理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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