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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 2006-11-2 10:15:19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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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内设处级机构情况处级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处级机构7个。 (一)文秘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署机关日常公文运转、处理工作。 (2)负责署发文工作。 (3)负责署鉴印工作。 (4)负责署公文录入、印制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机要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署直单位的机要工作。 (6)负责机要通讯交换的管理工作。 (7)负责署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指导、检查各司局文书档案工作。 (8)制订新闻出版系统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9)负责中办、国办远程工作站的工作及有关信息(含传真文件)的收集、登记、分送工作。 (10)负责办公厅内部管理事务。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查处 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署机关各司局和地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对上级机关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贯彻落实情况。 (2)按照国办发〔1998〕112号文件的要求,负责有关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各司局以署名义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 (4)负责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批评建议与提案。 (5)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署机关保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署直单位的保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署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署领导的秘书工作。 (2)负责安排署领导的有关活动。 (3)负责署领导的文书材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4)负责编发《每周要情》。 (5)负责安排、检查署机关值班工作。 (6)负责与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就署重大活动事项进行联络。 (7)指导、监督、检查署直单位的值班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信息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分析、处理新闻出版政务信息。 (2)负责总署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3)负责编发《新闻出版信息快报》、《新闻出版要情》、《新闻出版简报》等。 (4)协调、管理全国新闻出版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5)负责向中办、国办报送新闻出版工作情况。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科技发展处 主要职责 (1)参与起草新闻出版业科研、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新闻出版业科研、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的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新闻出版科研、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承办新闻出版业重点科研和科技进步项目的审核、立项、评估、报批、组织协调和跟踪管理工作。 (4)承担组织制订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工作,并监督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对新闻出版业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6)承办新闻出版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工作,承办新闻出版总署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以及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7)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 (8)负责新闻出版业科技信息的管理及科技统计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保卫处(保卫处、房管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署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的管理工作。 (2)承担对机关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协调的具体工作。 (3)负责署机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4)负责署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5)负责署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检查、监督署直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署机关和署直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机关财务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署机关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经费的日常核算和预、决算。 (2)负责署机关部门基建财务和决算,负责署机关住房公积金核算。 (3)负责署机关预算外资金核算、管理和决算。 (4)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经费的核算和财务管理。 (5)负责署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6)制订机关有关费用报销及财务管理制度。 (7)负责署机关服务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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