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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

来源:外经贸部 2006-11-8 16:22:34 【 字体: 】【进入论坛

     ①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向外经贸部办理有关手续,凭此向许可证事务局申领出口许可证。

     ②地方部门及所属单位向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凭此向地方外经贸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

     上述出口货物样品的出口许可证备注栏上应注明“货样”字样。

     (三)非外经贸单位经批准向境外出运货物,出口商及发货人一栏为该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应填写“9999+九位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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