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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0号(关于公布2006年版《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来源:中国海关网 2007-4-25 15:41:50 【 字体: 】【进入论坛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0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5-12-31 【生效日期】 2006-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现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06年版)》和《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表》,见附件1、2)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表》中使用了简化的货物名称,其范围与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1.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06年版)

           2.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06年版)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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