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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来源:中国海关网 2007-4-21 14:56:32 【 字体: 】【进入论坛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综合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4-08-25 【生效日期】 2004-08-25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2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海关总署对以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以下381件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另有39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已过期失效,同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因过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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