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5号(关于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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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海关网 2007-4-24 10:25:17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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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5号 |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2005-9-14 |
【生效日期】 2005-10-1 |
| 【效 力】 [有效] |
| 【效力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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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10月1日起,各海关将陆续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届时,第二版《货物进口证明书》仍可继续使用。
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用两种,样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二○○五年九月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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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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