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红树林第一大省”,广东红树林面积由50年代初的4万公顷锐减到现在约1.047万公顷,减少了近74%,包括红树林在内,被誉为“地球之肾”的湿地资源亟待保护。
为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广东省出台了第一部规范湿地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另外,广东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也即将出台,将致力保护好占全省国土面积10%以上的湿地资源。
按照条例规定,湿地保护实行分类管理,省人民政府将建立重点湿地评审制度。重点湿地禁止开垦、占用,如果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需要,也必须报经省政府批准,还要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在湿地保护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恢复同等面积和功能的湿地。而今后因科研、医药等需要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也要报经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