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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 2006-11-1 8:25:22 【 字体: 】【进入论坛

2005 年10 月25 日,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与世界上最大的私人股权投资机构凯雷投资集团(简称“凯雷”)签署协议,在交易完成后凯雷将获得徐工集团目前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85% 的股权,作价3.75 亿美元现金;徐工集团将保留徐工机械15% 的股权[1]。这是国际投资基金收购中国大型国企绝对控股权的第一例,用《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预测评论所言,它将成为“外国收购基金进入中国的分水岭”[2]。凯雷并购徐工机械在获得发改委核准后,进入商务部的最后批复程序。据《经济观察报》2006 年4 月15 日报道,一波三折的凯雷徐工收购案获商务部批准并将举行听证会,如无意外,收购将最终达成[3]。但此消息一直未得到正式证实。而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一份《关于建立国家经济安全体系的建议》中“外资并购要有底线”的提议和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要谨慎对待垄断性跨国并购”的表态,让跨国并购倍受关注。


近年来,在跨国收购领域,作为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形式之一的国际收购基金身影频现。在中


国,2004 年深圳市政府以12.53 亿元的价格,将其控制的深发展之17.89%的股权出售给由两家美国顶级收购基金——德州太平洋集团(Texas Paci f ic Group)和布拉姆资本(Blum Capi tal Partner)建立的新桥资本,从而使深发展成为中国于2006 年底全面履行WTO 金融开放承诺前第一家被外资控制的商业银行。而作为美国最大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之一的美国华平投资集团于2004 年12 月投资哈药集团,则被业内公认为第一宗大型国企buyout 案例。由此,收购基金这个对于中国投资者还相当新鲜的概念开始越来越密集地与中国的国有企业并购发生联系。国际收购基金的并购目的及方式与传统跨国产业资本有何不同?国际收购基金并购国企是国企改制发展的助推器还是榨汁机?国际收购基金并购国企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我国法律制度的缺失需要如何进一步完善?


这是境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在大举逐鹿中国市场的今天所必须认定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国际收购基金在目前全球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业中占据统治地位1 . 收购基金专攻收购成熟企业,我国诸多大型国企成为并购目标


收购基金(Buyout Found)是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ound)的一种形式。私


人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一般为非上市公司。所谓“私人”股权,是相对于证券市场的“公


众”公司股权而言。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包括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项目的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 Found)、投资于企业扩展期的直接投资基金(Di rect Investment Found)、收购成熟企业的收购基金(B u y o u t F o u n d )、投资过渡期企业的过桥或上市前企业的夹层投资基金(Me zzan in Foun d)[4]。


收购基金专注于收购成熟企业,对其进行重组以改善经营状况,使其增值后再出售或上市,


以此从中获利。目前全球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业中,收购基金占据统治地位。据英国行业研究机构Almida Capital 研究,2004 年度全球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1290 亿美元,其中927 亿美元流向美国,这之中又有约510 亿美元是流入美国的收购基金。在欧洲,流向收购基金的资金比例更高,2004 年收购基金募集了145 亿欧元,占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总额的58%[5]。据《亚洲私人股权投资观察》调查,2004 年亚洲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了约65 亿美元,是自2001 年以来的最高记录,其中收购基金占56%。中国在2004 年已成为亚洲地区除日本之外的收购基金首选,共有13 亿美元流入,单笔投资规模从几十万美元猛增到上亿美元。考虑到可以数倍放大资金量的杠杆手段,拥有近10 亿美元资本的巨型基金已经具备收购中国本土最大型公司的能力[6]。


2 . 收购基金注重投资回报,与产业资本并购存在区别


国际收购基金并购属于金融性并购,国际产业资本并购则属于行业并购。收购基金并购与传


统产业资本并购之间的关系在于两者是外资并购按资本运营方式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前者是指“一些外资,本身没有专业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对我国企业并购后,主要是利用企业的业绩及中国经济发展看好的前景, 将所控股权在境外上市或转卖,以获取利益”。 后者是指“外资,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大型产业资本,面向我国一些行业或地区的骨干企业或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组织大规模的系统并购, 并要求达到绝对控股,最终达到对某一行业的垄断或影响的地位”[7]。两者的区别在于:


(1)并购目的不同。国际收购基金并购投资所追求的是高回报和能够及时退出,而国际产业资本并购追求的是供应和实现垄断。因而收购基金获得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是为了拥有施行改造企业使其增值的绝对权力,产业资本获得被收购企业的控制权则往往是让其成为母公司生产链中的一环。


(2)并购的具体方式不同。国际收购基金的并购方式一般采用股权并购,通过并购协议获取控股权,并不新设企业。而国际产业资本虽也采用股权并购,但不少案例更多的是采用资产并购,通过双方协议对目标企业资产达成交易,并购后新设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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