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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红盾信息网 2006-10-11 20:55:33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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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
| 2、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
| 3、 |
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
| 4、 |
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 |
| 5、 |
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 |
| 6、 |
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及董事名单; |
| 7、 |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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