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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食品流通环节建设 完善首都市场安全管理

来源:市场运行司 2006-10-24 16:55:17 【 字体: 】【进入论坛

  近几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食品安全办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对45大类550余种食品进行了抽查,总体合格率达到95.16%,其中鲜蛋、大米、食用油、猪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推进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高食品配送率

  从2004年开始,北京市政府连续两年(2005、2006)将“建立以连锁经营为主的乡镇超市、乡村便利店”列入为群众办的实事工程。市商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郊区现代商业流通网络的三年发展规划》,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连锁经营网络,使十个远郊区县的乡镇和千人以上乡村连锁店的覆盖率达到100%。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郊区累计发展连锁店2034家,覆盖了99%的乡镇和85.8%的千人以上大村,近260万农村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从中受益。三年来,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规模采购,降低成本,让农民得经济实惠。据不完全统计,郊区企业为农村店开发和引进的商品已达8000多种。预计2006年集中采购配送商品达到17亿元,采购总量为2004、2005两年采购量之和。保证乡镇超市经营的商品达到5000种以上,乡村便利店经营的商品达到1200种左右。

  (二)配送率高,质量可靠,农村的食品安全得到保证。郊区各连锁公司集中采购并配送的粮油、生鲜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各类生鲜日配商品占配送总额的80%,今年上半年,累计配送商品价值22.8亿元,不仅降低了商品价格,食品安全水平也大大提高。

  (三)丰富商品,拓展服务,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提供便利。郊区的超市、便利店不仅经营一般熟食、各类小食品、生活日用商品,今年还增加了生鲜食品、蔬菜、豆腐、馒头、切面等食品的经营,并搭载了售卖香烟、换液化气罐、售电话卡等服务,有的乡村店还将药品的经营搭载在便利店中,农忙季节,还开展种子、化肥、农药等经营,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方便。

  二、整合屠宰资源,规范生猪屠宰行业

  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北京市定点屠宰厂已由2002年的67家减少到22家,屠宰技术水平和肉品质量大幅度提高。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至今,猪肉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已连续两年实现瘦肉精零检出。北京市生猪屠宰管理水平的提升,得益于市商务主管部门措施得当,落实有力。

  (一)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北京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提倡和鼓励发展现代化的屠宰企业。北京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关闭生产规模小、设施不达标、技术落后、不符合规划布局的小型屠宰厂。截止到目前,已经关闭了49家不达标企业,同时经过改扩建,现代化的大中型屠宰企业陆续建成投产。今年年底前,单班屠宰在1500头以下的定点屠宰厂全部退出屠宰行业,基本实现全市肉类加工生产销售体系的现代化。
  
  (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行为,猪肉市场的形象明显好转。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屠宰专业知识,加强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二是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都以签订协议、合同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确保货源基地供应的生猪不含“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三是要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都要配备必要的“瘦肉精”检测装置,对每一批生猪都要进行宰前抽检,严把宰前关。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市商务局把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始终作为打击的重点,结合全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市相关部门,对非法生猪私屠滥宰点进行了重点查处。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次247次,检查企业32个,取缔私屠窝点14个,简易处罚9起,罚没生猪及其产品76.5头,没收屠宰工具49件。

  (四)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完善肉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流通秩序。北京市积极推行场厂挂钩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严格建立“场厂挂钩”制度,零售和餐饮企业、集体伙食单位必须使用定点屠宰厂生产的肉品,并将本市及周边6省(市)优秀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向社会公开推荐。违法违规的肉品生产经营企业将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市场退出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同时,利用现代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系统,推进品牌经营,建立安全猪肉产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市商务局积极协调区县有关部门,为优质品牌企业开店提供服务和政策上的支持。

  三、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创建绿色市场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创建绿色市场,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国家颁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试行)》和《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升级改造方案并推动实施。自2002年开始启动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至今,规划确定的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均按照规范要求制定了升级改造方案并开始启动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二是在政策扶持方面制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安排了贷款贴息资金,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加快工程建设,同时引导市场开办主体规范经营,促进批发市场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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