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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银行卡跨境使用管理 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李东荣副局长在全国银行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国家外汇局 2006-10-17 16:04:35 【 字体: 】【进入论坛

同志们:
  下面,我就银行卡业务涉及的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谈三点意见。
  一、关于支持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
  银行卡作为一种支付工具,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 。其方便、快捷、安全可靠、可查询交易记录等特点,以及集消费、信贷、支付结算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优越性,既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需求,也有助于减少现钞交易,有效抑制非法交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欢迎。为此,外汇局一直积极支持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发展。
  银行卡的跨境使用包括两方面:境外卡的境内使用和境内卡的境外使用。目前,境外卡的境内使用在外汇管理方面障碍较少,更多地取决于国内的银行卡受理环境。境内卡的境外使用则是一个要求外汇管理政策逐步调整适应的问题。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和金融改革的深入,境外卡在境内的使用逐渐增多,境内卡也逐步走出境外使用。为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方便境内单位、个人的对外交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调整有关外汇管理政策,为银行卡的跨境使用创造有利的条件。特别是2003年,外汇局为支持银行卡外汇业务的发展,落实经常项目可兑换,出台了《银行外币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外币卡正常的境外交易透支可事后购汇偿还的政策。该项政策出台后,有力地支持了我国外币卡业务的发展。在发卡行方面,在原先有中、农、工、建、交、广发、招行7家发卡行的基础上,新增了光大、中信、浦发、兴业、深发、华夏、民生、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从交易清算金额方面,2005年全年约为17.62亿美元,比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出台前的2002年增长了一倍多。允许外币卡正常的境外交易透支购汇偿还的政策,对于外币卡业务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积极支持银联人民币卡拓展境外受理市场,允许银联统一购汇对外清算。2004年人民币卡开始在香港和澳门受理,2005年1月在新加坡、泰国、韩国开始受理,12月开始在印尼、越南、菲律宾、德国、美国、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日本等多个国家受理。2005年,人民币卡在境外的交易金额为127.6亿元;其中,香港为67.7亿元,澳门为57.7亿元。人民币卡在香港和澳门的大量使用,方便了内地居民到港澳地区的旅游和购物等方面的消费,支持了港澳经济的发展。
  银行卡跨境使用业务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便利了境外来访人员和境内人员的出访用款需要,增加了银行中间业务的收益,同时有利于将各种零散的交易及游离于银行体系外的违规交易纳入银行系统,使绝大多数涉外交易通过银行进行,提高了经济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改善我国的对外形象。这对于各方面都是一件好事。
  二、加强银行卡跨境使用的监管,规范跨境资金流动
  我国已经对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但对资本项目仍实行一定的管制。同时,按照国际公则和我国的有关法律,公民必须遵守必要的行为规范,不得从事赌博、走私等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银行卡跨境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规章和外汇管理规定。
  外汇局对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的重点是确保境内卡境外交易的合规性。一般的对外支付,都是真实性审核在前,实际购汇在后;银行卡的交易,则是交易在先,事后购汇偿还。要想落实现有外汇管理政策,就必须事先防止不合规交易的发生。为实现这一点,我们主要通过事前控制和事后管理两个手段。
  事前控制主要是通过各行或银联在系统中设置,实现:第一,将境内卡境外提现限制在规定的金额内,严格限制使用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外币现钞,防止资本非法转移,或从事其他金融犯罪活动。第二,将境内卡境外消费限于旅游、服务等消费项目,而不可用于资本和金融项目及贸易项目,不可用于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交易。据了解,国际上也没有将银行卡用于贸易支付和对外投资工具的惯例。以上要求,我们已在外汇局2004年11月发布的《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中予以明确。这种实时的事前控制有效性高,是我们防止境内卡在境外用于违规交易或大额提现的主要手段。
  事后管理是我们根据银行卡交易有记录可查这一特点,对银行卡境外消费、提现的大额、异常情况实行报备,事后发现、跟踪、查处已经发生的一些违规交易。同时,规范银行卡透支购汇行为。这体现在外汇局2004年7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中。对于可疑的交易者,外汇局将组织进一步的检查,对从事违规交易的持卡人,外汇局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建议发卡行停止其使用。
  事前控制和事后管理两项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也都需要各家发卡行和中国银联的配合才能落实。外币卡主要依赖于各家发卡行自己控制,人民币卡则要银联承担更多的责任。
  三、关于进一步支持银行卡跨境使用的意见
  过去几年,银行卡跨境交易以及银联卡境外受理市场的拓展均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这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通力协作的良好结果。下一阶段,外汇局将继续与各部委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工作:我们将认真落实《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国内银行卡产业的自主创新,促进国内银行卡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支持中国银联建设国际化银行卡品牌的目标,支持银联卡境外受理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及银联卡境外发行工作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满足境外来访人员和境内出访人员正常的消费支付需要,通过境外用卡促成国内居民使用新兴支付工具的习惯,减少现钞交易,提升国际形象。
  具体讲,外汇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努力:一是为保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的规范使用,落实现有管理政策,我们将会采取有效措施,敦促各家银行以及中国银联做好银行卡交易的事前控制和事后报备工作;二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外汇管理政策的放松,我们将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积极研究放宽商户类别码及相关外汇管理的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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