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黑心棉”在我国絮用纤维制品市场呈泛滥态势。絮用纤维制品原料品种杂、范围广、数量多,掺杂使假侵蚀着絮用纤维制品市场;学校、医院、宾馆等集团购买单位普遍没有建立验收制度,一些后勤人员利欲熏心,导致采购的絮用纤维制品鱼龙混杂;造假分子不断变换造假术,让消费者“雾里看花”、真伪难辨;现行有关质量法规还不能对絮用纤维制品禁用原料有效监控,纤维执法中法律依据不能适应纤维流通领域质量监督需要。“黑心棉”严重扰乱了絮用纤维制品市场,浪费了社会资源,污染了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蒙受严重危害,如不及时制止,必将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加入WTO后纤维制品出口贸易。
2001年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将棉花及“黑心棉”打假列入了重点;200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其它六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棉花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2001年8月,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棉花打假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打击“黑心棉”发出了动员令。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党组书记李传卿、主管副局长蒲长城等领导对“黑心棉”专项打假提出了硬性要求:“黑心棉”专项打假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纤维流通体制改革的战略之举,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必须依照国务院《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运筹治本良策,坚决遏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专业纤检机构会同经贸、公安、卫生、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针对絮用纤维制品原料市场混乱现状,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絮棉为己任,标本兼治,严厉打击,成规模、明目张胆制售“黑心棉”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控制。
絮用纤维制品禁用原料得到控制
从源头扼住“黑心棉”蔓延
解决“黑心棉”问题的首要一步,关键一招,就是釜底抽薪,管住原料。为此,今年七月,在对絮棉制品市场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了《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试行)》,对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纤维性工业下脚料、再生纤维状物质、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从加工、销售、处置、回收等各环节严加布控,一是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从事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回收,以及再生纤维状物质加工销售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二是明确了卫生、经贸、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对四类原料处置、流向、销售等实施监督的职责;三是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为维护絮棉购销市场秩序和纤维执法提供了依据。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发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向加工、经营业户发放宣传材料和法规要点,切实做到深入人心,为管住禁用原料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仅短时间实践,就初告捷音: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责任到位,坚决对医用废弃棉予以销毁,从根本上截断流入市场的“源头”。
──纤维加工企业责任到位,普遍做到了明示包装,警示告知,为制止禁用原料用于絮棉制品筑牢了“防线”。
──一些重点区域再生棉市场趋于规范。如浙江省温州、苍南等地开松纤维物品用于絮棉违法行为宣告绝迹。辽宁省辽阳市原有生产絮棉制品企业28家,至目前,已有20家停产, 8家转产“拖布线”,告别了生产劣质絮棉制品的过去。
《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试行)》是多年来絮用纤维制品禁用原料监管经验的总结,虽需实践中不断完善,但初步实现了对絮用纤维制品禁用原料的有效监管。据各地专项检查,目前一些絮棉制品生产企业不再使用“黑心”原料,去年查处的违法企业今年未见反迹。许多大商场(商厦)均无批量销售“黑心棉”,多数学校新生今冬用上了放心温暖的絮棉物品。
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日臻规范
堵住销售“黑心棉”主渠道
长期以来,制假者把大中专院校、幼儿园、医院、宾馆等大宗购买单位作为销售“黑心棉”获取暴利的“摇钱树”,成为“黑心棉”主销的“战场”。为此,扫除“黑心棉”采取的“第二个刹手锏”,就是加强对集团购买的监管,堵死“黑心棉”流入社会的主要途径。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教育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大宗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规定了统一、操作性强的制度和办法,也是集团购买单位采购絮用纤维制品的指南。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及其专业纤检机构还结合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具体配套办法。许多集团购买单位严以自律,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效果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