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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商务网 2006-11-15 14:04:33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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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四个种类,六种机构,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金融体制改革以来,拉动农村金融事业“三驾马车”(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之一的农业银行也紧随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也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业务范围大量收缩。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全国有三万多家,其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的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而农信社更是因为大量不良贷款和巨额亏损,没有形成针对不同客户、不同需求,提供差异性金融服务的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
由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多种经济结构和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农村信用社自身 内部存在着巨大差异性,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前途必然是多样化的,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向商业银行方向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还存在当铺、合会、私人贷款、高利贷等非正规金融机构。非(准)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存在,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失衡、金融二元性的重要表现。
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的省级联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机构相继成立,另外,全国共组建农村合作银行60家,农村商业银行12家,另有9家农村合作银行机构批准筹建;组建了以(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机构519家。而且,多数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要好于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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